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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峽垃圾場爭議連環爆 市府多局處認定違規將開罰最高30萬

中時
賀培晏
新北三峽介壽路二段183號後方擬興建垃圾貯存場,但由於鄰近橫溪、捷運橫溪站旁,且垃圾場前方就是住宅,導致三峽民眾群起公憤。(反對蓋垃圾場自救協調會提供)
新北三峽介壽路二段183號後方擬興建垃圾貯存場,但由於鄰近橫溪、捷運橫溪站旁,且垃圾場前方就是住宅,導致三峽民眾群起公憤。(反對蓋垃圾場自救協調會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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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三峽介壽路二段183號後方擬興建垃圾貯存場,但由於鄰近橫溪、捷運橫溪站旁,且垃圾場前方就是住宅,導致三峽民眾群起公憤,甚至成立自救會揪出缺失,日前民眾也檢舉垃圾場廠房違建,經農業局、環保局、地政局多方調查,證實該業者違規,農業局認定業者違規將廠房建於農地、環保局指出業者違規停放清潔車輛,兩項缺失移請地政局開罰,將依《區域計畫法》開罰最高30萬。

當地居民成立「反對蓋垃圾場自救協調會」,並多次召集相關局處、業者、民代針對疑問進行說明,但屢屢無法達成共識,讓民眾漸趨不滿,開始自力救濟收集相關證據,也發現業者違規將鐵皮屋建於農地,遂逕行檢舉;據了解,該案主要由佳興段地號960、962、992三塊土地構成,但僅有992地號為環保局核准特定目的事業資源回收場,其餘兩塊土地仍屬農業用地,依法不得作為非農業使用。

農業局表示,三峽區佳興段962地號為臨近資源回收廠違規擴建,由環保局辦理中。民眾分別於7月5日及7月23日陳情三峽區佳興段960、962地號違規使用,經本月6日會勘,現場有水泥鋪面、鐵皮建物等非做農業使用,已依據《農業發展條例》第40及69條規定,於14日移由環保、地政、拆大辦理。



本文出自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40821005098-260402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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